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根据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卫健委及学校党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和“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特敦促相关涉嫌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问题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现通告如下:
一、主动交代问题期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
二、主动交代问题的对象
本院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职工。
三、主动交代内容(时间:党的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
1.党员干部职工在医院所有建设完成、续建、在建和立项即将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等违纪违法问题。
2.党员干部职工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决策审批、招标和投标、项目实施、项目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3.党员干部职工在医院所有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存在收受供应商“红包”和回扣等违纪违法问题。
4.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四、主动交代问题的方式
存在违反党的纪律和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且尚未主动交代或未被依纪依法处理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向医院纪委主动交代问题,说明违纪违法事实,主动退交违纪违法涉案款物,积极配合调查。由于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及时到医院纪委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的,可以委托他人先代为说明或者先以信函、电话等方式交代违纪违法问题。
五、处理原则
1.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交代问题的人员,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原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从轻、减轻、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等从宽处理。
2.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检举揭发其他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且查证属实的,可以予以从宽处理。
3.对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交代问题,伪造证据、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干扰、妨碍、对抗组织审查的违纪违法人员,以及在本通告发布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坚决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监督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0772-3192913(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 kdefyjcs@163.com。
2.来信来访地址:柳州市鱼峰区箭盘路28号,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行政办公楼2楼纪检监察室;邮编:545006。
院纪委将对监督举报内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建议举报人留下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以便联系。
(二)监督举报须知
1.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问题,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举报人反映问题应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尽量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视频等,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凭空想象。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如实反映相关问题。
中共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