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广西柳州肿瘤医院)是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是以治疗各类良恶性肿瘤、甲状腺疾病为特色的三级肿瘤专科医院,本着“敬畏生命、传承拓新”的理念,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党政领导班子的正确带领下,全院职工按照“强专科兴综合”的发展目标,凝心聚力、团结奋斗,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医疗安全质量为核心,不断开创医院各项工作新局面,努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医学事业发展。
(一)医院简介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广西柳州肿瘤医院)是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是以治疗各类良恶性肿瘤、甲状腺疾病为特色的三级肿瘤专科医院,是柳州市肿瘤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柳州市甲状腺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柳州市鼻咽癌防治重点实验室、广西甲状腺肿瘤精准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医院肿瘤内科为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学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为自治区级重点培育专科;肿瘤科为柳州市重点培育专科;甲状腺外科入选国家甲状腺微创介入建设中心;是自治区第一批限制类医疗技术——调强放疗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占地面积7.1万㎡,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为6.3万㎡,编制床位650张,实际开放床位710张,临床医技科室40余个。年门急诊量约17万人次,出院病人近2万人次,各类手术、操作量7180台(例)次。
(二)学科设置
医院学科门类齐全,开设有肿瘤放疗、化疗、手术、中医特色治疗以及综合治疗等专业,以治疗各类良、恶性肿瘤和甲状腺疾病为特色,同时设置有肝胆、胃肠、泌尿、骨科、神经外、胸血管、乳腺、甲状腺、眼、耳鼻咽喉头颈、妇科妇瘤、麻醉等手术科室和肿瘤放化疗、心血管、肾、呼吸、神经、消化、内分泌、急诊医学、儿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老年病医学、皮肤、临床营养、重症医学科等非手术科室和口腔科门诊。主办柳州市鱼峰区白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先进设备
医院拥有德国西门子医用直线加速器、飞利浦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西门子螺旋CT、美国GE1.5T核磁共振、奥林巴斯电子喉镜、西门子全数字乳腺机、西门子全数字胃肠机、美国GE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仪(SPECT/CT)、三维适形调强放疗计划系统、铱-192后装治疗机、碘-131治疗分装仪、甲状腺功能仪、甲状腺显像仪、四合一智能口腔CBCT、全新高清电子内镜系统、4K超高清荧光内窥镜摄像系统等一批精密的医疗设备。
(四)技术特色
各类复杂、疑难良恶性肿瘤、甲状腺疾病的诊治是医院的优势诊疗项目。
在肿瘤诊疗上,医院运用手术、化疗、放疗以及中西医结合等方式,对各种良、恶性肿瘤制定规范化、个体化诊疗方案。熟练开展各类肿瘤的传统手术、介入手术、微创手术及综合治疗等,技术水平享誉桂中地区。其中乳腺癌、鼻咽癌等恶性肿瘤的诊治达广西区内先进水平。
在甲状腺疾病诊疗上,甲状腺外科和核医学科在桂中地区享有盛誉。其中,甲状腺外科每年实施甲状腺相关手术约3000台次;核医学科开展的131碘治疗甲亢、131碘治疗分化型甲状腺癌及其转移灶、云克治疗浸润性突眼、骨质疏松、90锶敷贴治疗毛细血管瘤、89锶治疗骨转移癌等,在业内享有盛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无下设机构,决算单位构成为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第二部分: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医院2023年度总收入33,124.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3,124.4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263.99万元,下降6.4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9.24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45.81万元,增长79.93%,主要原因是追加财政项目拨款,其中自治区本级疾控和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00万元,自治区本级相关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368.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26,052.18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87.72万元,增长2.71%。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4,493.02万元,为医院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97.52万元,下降47.7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提前归还高利率贷款,本年度医院减少银行贷款,债务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703.1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57.16万元,增长38.91%,主要原因是2022年的留存的预算结余同比2021年增长。
(二)医院2023年度总支出34,037.6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037.6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93.60万元,增长1.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0.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专用材料、医疗设备等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044.16万元,增长67.98%,增长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自治区本级疾控和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00万元,自治区本级相关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368.50万等。
2.事业支出24,809.7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76.03万元,增长1.49%。
3.其他支出6,647.68万元,同比上年9,445.49万元减少2,797.81万元,下降29.62%,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提前归还高利率贷款,本年度医院减少银行贷款,债务支出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1,789.93万元,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13.22万元,下降33.78%。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0.2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44.16万元,增长67.98%。其中:基本支出247.00万元,项目支出2,333.24万元。
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1.69万元,上年结转1万元,年中追加1,897.55万元,全年预算数2,580.24万元,支出决算为2,58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8.5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6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为年初预算420.89万元,上年结转1万元,年中追加1,887.52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41万元,主要用于医院日常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补助以及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06.2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3%,未完成原因为离休人员死亡,年终财政已收回。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医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医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医院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收支。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医院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医院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3.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医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医院经济业务运行所需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2台。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医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39,341.54万元,执行数32,002.35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从自评情况来看,一是数量指标,25个项目,其中一等项目19个,占比总支出98.36%,二等项目2个,占比总支出1.5%,三等项目1个,占比总支出0.14%,四等项目3个,占比总支出0%;二是成本指标,年度经费预算39,341.54万元,实际支付32,002.35万元;三是社会效益指标持续提升;四是服务满意度指标,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患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的满意度。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医院2023年度项目25个,项目支出总额32,002.35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5个,本级项目支出32,002.35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9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1,477.3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8.36%;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479.8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50%;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45.1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4%,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14%;3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2%,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未能按计划开展需要调整预算的项目,医院已做预算调整上报至上级部门备案。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全院进行预算法及全面预算的培训,财务部门对职能归口管理部门的预算编制进行全面指导;二是编制预算时,需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问题,提高预算的准确率;三是财务部门将年度预算批复结果下达到职能归口管理部门,要求职能部门负责人知晓本部门的预算情况,并严格落实;四是定期进行预算执行分析,督促职能归口管理部门加快预算执行力度。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治区本级疾控和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评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00万元,执行数为7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完成预算设定指标值采购设备大于等于30台,实际采购39台;二是质量指标,设备验收合格率100%;三是时效指标,在设定的目标时效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设备采购;四是成本指标,完成年度内下拨经费700.00万元的使用,实际支付700.00万元;五是社会效益指标持续提升;六是服务满意度指标,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患者满意度大于等于90%”的满意度。无问题和建议。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新冠患者救治费用”、“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等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511.00万元。其中“新冠病毒感染救治能力提升”评为一等,涉及资金500.00万元;“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评为一等,涉及资金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时效指标,均能在设定的时效指标前有效完成项目,四个项目执行率均达到100%;二是从社会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降低重症率和死亡率,持续提高社会效益影响力;三是从服务满意度指标,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患者满意度达到90%”的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